算法合谋主要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明示合谋,即合谋者之间具有明确的合谋故意,并将算法作为意思联络或协议的工具和载体,通过监督算法、平行算法、信号算法等实现合谋。目前算法领域的代表性案例,如美国的Topkins案、欧盟的Eturas案等,都属于明示合谋,前者是以算法作为协调定价的工具,而后者则是将算法作为限价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