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犯时代下,传统罪过理论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然改变,罪过理论应并重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自然犯与法定犯具有不同的犯罪本质的来源,基于我国刑法规定,可将法定犯分为转变为自然犯的法定犯、由自然犯转变的法定犯、一般的法定犯三类。对违法性认识的考察应从应然层面以行业一般人标准确立行为人的违法性审慎义务,只有由...
在法定犯时代,一个人自身想没想到犯罪没那么重要,关键是犯罪有没有想到那个人,那人的行为符不符合犯罪构成。 如同远古时代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缺乏法制教育的现代人大多只知自然犯,不知法定犯。也就是,只知道大致的性质,不明确内涵和外延。以敲诈勒索为例,谎称“你儿子在我手上”,要对方“快快交出钱来”,...
法定犯时代的到来同时意味着:报应刑主导和责任主义至上的刑法思想已经难以从容应对现代社会的治理任务。“随着控制风险以安抚公众成为压倒性的政治需要,刑法逐渐蜕变成一项规制性的管理事务。……在风险不断扩散的后工业社会,为适应积极主义的治理模式,启蒙以来的责任主义刑法正被迫做出重大调整,日益以规制为己任而走上所谓...
在法定犯时代,犯罪问题已经由单纯的社会治安问题上升到国 家整体安全问题,犯罪治理策略已经由单纯的刑事政策上升到政府 治理之策 (即国策).要想有效地解 决我国 当前以 及此后的犯罪问题,必须寻求解决犯罪问题的政 治之道亦即良好的政府治理.②不 良治理可能会成为一个犯罪之 源, 不断地 "生产 ", "制造 " ...
西方国家从19世纪起开始进入法定犯时代,我国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逐渐过渡到了法定犯时代。我国现行刑法是我国法定犯时代的一个映射。具体而言,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章规定的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第...
在法定犯时代,一个人自身想没想到犯罪没那么重要,关键是犯罪有没有想到那个人,那人的行为符不符合犯罪构成。 如同远古时代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缺乏法制教育的现代人大多只知自然犯,不知法定犯。也就是,只知道大致的性质,不明确内涵和外延。以敲诈勒索为例,谎称“你儿子在我手上”,要对方“快快交出钱来”...
一、法定犯时代的违法性认识 (一)两级化的观念类型 成立犯罪是否需要具备违法性认识,对此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学界的通说是“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即否认违法性认识对于认定犯罪的必要性。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刑法判定,“不因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而发生变化”,①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
与传统的自然犯相比,法定犯发生在常态的社会活动中,存在的领域非常广泛,行为的实际关系比较复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小,法定犯追究法律责任难度较大。[21]法定犯时代的到来,不但对立法、司法提出新的要求,而且对刑法理论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刑法理论更加正视法定犯的研究。在法定犯占有绝对优势的现实中,整罪分析模式...
摘要:我国曾在刑法典之外存在大量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并且事实上发挥了入罪、重刑等功能,但法定犯时代的积极刑法观却与此无关。在单一刑法典立法模式下,法定犯与前置法的隔离导致刑事立法的单调化,其频繁修订动摇了刑法典本身的稳定性;过高的修订成本导致其不能及时回应法定犯时代的社会现实,而最终由司法解释被迫“...
这种违法相对性具体包括三种情形:①对于其他法域的违法行为,刑法并无相应规定(如通奸行为等);②对于刑法上的违法行为,其他法域并无相应规定或者不存在相应法律效果(如危险犯、未遂犯、贪污罪等);③某行为既属于其他法域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该当于某个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但未必具有值得科处刑罚的“质”与“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