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搞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武汉市市区(包括武昌区、青山区、汉阳区、桥口区、江汉区、江岸区、洪山区、东西湖区、下同)范围以内的长江、汉江等河道、堤防,以及堤防上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搞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武汉市市区(包括武昌区、青山区、汉阳区、□(qiao)口区、江汉区、江岸区、洪山区、东西湖区、下同)范围以内的长江、汉江等河道、堤防,以及堤防上的涵闸、泵站等...
《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经1984年12月11日湖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分总则、堤防管理、河道管理、涵闸泵站管理、奖励与处罚、附则6章27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73年武汉市革命委员会颁发的《武汉市堤防涵闸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通过信息 (1984年12月11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堤防(含江河堤防、湖堤以及滞洪、蓄洪、行洪区围堤)的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河道堤防安全,充分发挥防洪防涝能力,积极做好河道的灌溉、排涝、发电、航行、渔业等综合利用工作,保障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应于我省鄱阳湖区、长江、赣江、抚河、信河、饶河、修...
第一条为加强南宁市河道与堤防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安全渡汛,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河道,是指邕江上游三江口至下游柳沙园艺场宋厢分场的河段和市区内河(包括可利江、心圩江、二坑...
第二十二条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由所在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按干部、职工的管理权限,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省颁发的有关条例、规定,凡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省有关部门应对以前颁发的管理规定加以清理,并...
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的第三章专门规定了河道管理的相关内容。首先,第十二条明确了河道管理的范围,包括河床和滩地,这些都是河道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三条强调了对河道内设施的严格限制。任何想要在河道内修建港口、码头等工程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市防汛部门的严格审查,涉及航运安全的还需航政...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搞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武汉市市区(包括武昌区、青山区、汉阳区、□(qiao)口区、江汉区、江岸区、洪山区、东西湖区、下同)范围以内的长江、汉江等河道、堤防,以及堤防上的涵闸、泵站等...
《江西省河道堤防安全管理条例》是江西省为了加强河道堤防(含江河堤防、湖堤以及滞洪、蓄洪、行洪区围堤)的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河道堤防安全,充分发挥防洪防涝能力,积极做好河道的灌溉、排涝、发电、航行、渔业等综合利用工作,保障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条例。【发布单位】81402 【发布文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