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在1999年02月14日由水利部颁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堤防工程是指江、河、湖、海各种堤防的堤身加固、堤基处理和堤顶公路、照明工程以及各种涵、闸、桥...
《水闸运行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保障、控制运用、检查监测、维修养护、防汛管理、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9章,共60条。与《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相比减少了“穿(跨)堤建筑物管理”章节,增加了“控制运用”章节,该章节共10条,对水闸控制运用和闸门操作等工作提出要求,其他章节与堤防基本一致。 三、两个《办法》...
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和与之相接的河段堤防,以及与它们相关的行蓄洪区、生产圩、外护圩和江心洲堤防工程。内河、湖泊的河道堤防管理办法,由各有关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一条为加强长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和与之相接的河段堤防,以及与它们相关的行蓄洪区、生产圩、外护圩和江心洲堤防工程。内河、湖泊的河道堤防管理办法,由各有关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五九年,原天津市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天津市市区河道管理暂行规则》和一九七一年,原天津市革命委员会颁发的《天津市河道堤防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废止。 附件一: 损坏河道堤防设施赔偿及罚款标准 损毁的堤防 单位 赔偿金额 罚款金额 ...
第一条为加强长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和与之相接的河段堤防,以及与它们相关的行蓄洪区、生产圩、外护圩和江心洲堤防工程。内河、湖泊的河道堤防管理办法,由各有关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4月20日,水利部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现就两个《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两个《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部党组提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
第四条 堤防运行管理应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堤防主管部门和堤防管理单位责任人。 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堤防安全负领导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堤防安全负监督责任,堤防主管部门对直属堤防安全负管理责任,堤防管理单位对堤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水利部流域管...
第一条为提高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宝新AI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堤防工程是指江、河、湖、海各种堤防的堤身加固、堤基处理和堤顶公路、照明工程以及各种涵、闸、桥等穿堤、跨堤建筑工程。